
为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和市第8号总河长令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市河滩地承包管理行为,盘锦市水利局于3月5日至9日组织开展全市河滩地发包情况专项核查工作,盘锦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勇带队先后赴盘山县、大洼区、兴隆台区组织召开河滩地发包情况调查工作座谈会。

会上,李勇介绍了此次核查工作的背景并通报前期各县区发包合同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县区水利部门分别汇报本辖区河滩地发包工作核查的整体推进情况,各乡镇围绕权属认定、定价机制、发包程序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

会议强调,各县区要重点围绕合同签订主体、发包价格、发包程序、合同用途、文本规范性等方面,对辖区内河滩地承包管理的制度执行情况和实际运行状况进行深入评估,全面摸清合同底数、掌握管理现状、发现存在问题、推动规范管理。

会议要求,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河滩地发包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健全管理机制,切实提升河滩地承包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要尽快协调相关部门,摸清河滩地面积基数,明确辖区内土地权属情况。要理清合同底数,将前期未纳入统计的在用合同及已过期合同全部纳入台账,做到应统尽统。要全面梳理典型问题合同,借助法律顾问专业力量,对问题合同合法性及是否可继续存续进行认定。要认真梳理河滩地发包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盘锦市水利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水利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负责同志,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及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