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终止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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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强降水天气已结束,盘锦气象台于8月22日10时解除暴雨蓝色预警,按照《盘锦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盘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22日10时30分终止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请各区县、各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河道来水情况,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做好河流来水防御、排涝准备等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市安全平稳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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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启动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