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启动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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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正处于主汛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报,8月21至22日上午,我市有大雨到暴雨,东南部个别乡镇(街道)有大暴雨,主要降雨时段为21日夜间。8月21日12时,盘锦市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根据《盘锦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21日13时起,发布蓝色预警,启动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四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受强降雨影响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当地《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结合预测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抓紧落实落细相关措施,各级各类责任人要立即到岗到位,全力做好本轮降雨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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