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双台子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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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5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HJ464—2009)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提供环境保护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盘锦市双台子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
二、采购内容
1.工作要求
(1)编制盘锦市双台子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协助采购人做好项目相关材料撰写、佐证材料收集等工作。
2.后续服务
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验收服务工作;自正式获批之日起免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和相关现场核查工作;如果有工作需要,要及时赶到,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3.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
三、采购资金
金额人民币柒万圆整(¥70000.00元)。
四、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并取得法人证书;
2.供应商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诚信声明(按响应文件格式制作)。
4.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
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用信封密封)。
六、采购须知
1.响应文件必须按询价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或邮寄,逾期不予受理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报价,价格一经报出,即不再变动。
3.响应文件的报价超过7万元,报价无效。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1日17时。
七、成交通知
1.递交文件截止日期结束后3日内,我局将向最低报价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2.询价采购公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碧 联系电话:15942718277
地 址:盘锦市双台子区铁东街道高家村辽河闸管理中心
附件:1.询价采购响应文件
盘锦市双台子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