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设置
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基本建设中央和省、市投资计划建议,组织提出市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拟订水利资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负责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李凤新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80号 办公电话:0427-8850929